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曾有民眾在訂立房屋買賣契約後,因買賣標的物具有瑕疵致產生糾紛而提起訴訟。該局提醒納稅人,依據財政部函釋,倘若買賣契約因標的物有瑕疵而被法院判決「確定」解除契約,視為「自始」無效,亦即房屋產權視為自始未曾移轉,原買受人可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撤銷契稅申報並退還所繳契稅。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房屋稅科,姓名陳素英)。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