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汽車旅館業於客房內附設兼具伴唱設備功能之電視,雖無額外收取費用,亦屬視聽中心之一種,核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備供人娛樂」之範圍,應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課徵娛樂稅。
該局呼籲,本縣轄內汽車旅館業者於客房內附設兼具伴唱設備功能之電視,應於開始營業前,向該局消費稅科或所屬沙鹿分局、大屯分局、東勢分局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被查獲而依娛樂稅第12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汽車旅館業者對娛樂稅方面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消費稅科,姓名:吳振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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