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8月31日,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的地價稅,所以8月份取得土地的所有權人雖然當年度只持有幾個月,仍需繳納全年地價稅,若是在9月1日才完成登記,則當年度的地價稅就不必繳納,而是由前手賣主負責繳納。。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東勢分局,姓名蔡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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