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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個人權益,民眾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請記得索取交易明細表並要求在繳款書收執聯上加蓋店章,妥善保留5年,以作為日後提示稅款已繳納之證明。
該局進一步表示,依稽徵機關委託便利商店代收地方稅款合約規定,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時,應讀取繳款書投遞聯下方條碼後撕下留存1年,並列印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執聯及其他各聯,交由繳款人收執,以證明收訖無訛。故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若到超商繳稅務必索取交易明細表,並核對稅額,且於繳款書上加蓋超商店章作為憑證,並請依規定妥為保存5年,以作為稅款已繳納之證明。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企劃科,姓名:劉賜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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