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買賣土地須繳納土地增值稅,民眾如有需試算土地增值稅,不用假手他人,可以透過本局網站http://www.tcftax.gov.tw首頁/網路櫃檯/線上試算稅額/土地增值稅試算(即可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依土地登記謄本內容,填入前次移轉年期、土地公告現值、原規定地價、消費者物價總指數、土地面積及移轉或設典範圍等資料即可估算土地增值稅。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企劃科,姓名洪玉芬)。
- Aug 25 Wed 2010 11:44
試算土地增值稅 SO EASY!
- Aug 25 Wed 2010 11:43
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為8月31日!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所謂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係指每年8月31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納?義務人,應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
該局指出,土地如果在8月31日前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雖然當年度持有土地所有權未滿1年,當年度之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應為新所有權人;反之,土地如果在8月31日以後才完成移轉登記者,則該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仍為原土地所有權人,應繳納全年地價稅。
- Aug 25 Wed 2010 11:42
專為本縣國中、小學生規劃的「學生網路租稅有獎問答活動」
專為本縣國中、小學生規劃的「學生網路租稅有獎問答活動」
自即日起開始,歡迎就讀於臺中縣內之國中、小學生踴躍上網做答!
- Aug 25 Wed 2010 11:42
您的房屋稅繳納了嗎?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99年房屋稅補發繳款書已於7月下旬陸續寄出,展延繳納期間自99年8月1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尚未繳納之民眾請於期限內儘速持稅單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
即日起全家、7-ELEVEN、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已可代收稅額在2萬元以下,列有條碼的各稅補發及印有展延繳納日期之稅單,納稅義務人無需負擔手續費。
- Aug 25 Wed 2010 11:40
到便利商店繳稅請妥善保管繳稅憑證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到便利超商繳稅雖然方便,但有些商店列印之交易明細資料,容易在短期內模糊不清,致無法證明。因此,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為保障個人權益,到便利超商繳稅,務必要求店員,除列印交易明細表外,應索取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且為避免日後舉證困擾,繳款書收據聯請依規定保存5年。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資訊科,姓名張淑娟)。
- Aug 25 Wed 2010 11:36
曾經出租給公司使用的房子,現在已變更為自用住宅使用,要多久以後出售,其土地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曾經出租給公司使用的房子,需沒有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情形滿1年後,出售之土地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土地稅法第34條第2項規定,土地於出售前1年內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所以需土地及房屋沒有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情形持續滿1年後,且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已於該地上房屋辦竣戶籍登記,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 Aug 25 Wed 2010 11:35
為何已申請改為住家使用,房屋稅單仍有課營業用的稅額?
小趙日前接獲地方稅務局寄發的99年房屋稅繳款書,他拿起繳款書仔細核對,發現仍有課營業用的稅額,小趙覺得疑惑,因為他已經在99年5月2日向地方稅務局申報使用情形變更 (由營業改為住家使用),為何99年房屋稅單還有營業用的稅額呢?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每年徵收一次,徵收期間為一個月(即99年5月1日至5月31日),但課徵期間為前一年7月1日起至當年度6月30日止。又依臺中縣房屋稅徵收細則第11條規定:房屋變更使用其變更日期,在變更月份十六日以後者,當月份適用原稅率;在變更月份十五日以前者,當月份適用變更後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