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訊】出售土地及房屋,房屋與土地由不同人持有,彼此若非夫妻或直系親屬,雖然該房屋由本人設籍居住、買賣前一年內亦無出租及營業情形,仍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
該局說明,土地稅法第9條所稱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另同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以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於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大屯分局,姓名:王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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