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如果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而一部分供營業使用,一部分作住家使用者,依上開規定應按其實際使用面積分別徵免。例如某棟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則僅須就其實際營業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其餘作住家使用部分則免徵房屋稅。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尚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網址:www.tcftax.gov.tw)查詢相關資訊,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人、房屋稅科、陳文政、分機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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