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司(簡稱甲方)承攬○○公司(簡稱乙方)之工程,簽約後,乙方變更起造人為△△公司(簡稱丙方),丙方於原甲乙雙方簽定之合約中註明「變更起造概括承受人」字樣並蓋章,如原契約內容與金額未改變,且未另訂應稅憑證,尚無須就丙方承接部分加貼印花稅票。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資訊科,姓名:林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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