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於繳納期限屆滿逾30日仍未繳清稅款者,主管稽徵機關將依規定逕行註銷申報案及其查定稅額。
該局說明,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土地增值稅於繳納期限屆滿逾30日仍未繳清之滯欠案件,主管稽徵機關應通知當事人限期繳清或撤回原申報案,逾期仍未繳清稅款或撤回原申報案者,主管稽徵機關應逕行註銷申報案及其查定稅額」。稅捐稽徵機關會先以雙掛號函請申報案雙方當事人限期繳清稅款或撤回該申報案,如經合法通知後,逾期仍然沒有繳清稅款或者撤回者,將逕行註銷申報案及其查定稅額。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大屯分局,姓名:王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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