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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徵收田賦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其所有權人變更時,應自辦竣移轉登記日的次年期開始改課地價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者,係由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並勘查認定後再造冊送稽徵機關據以課徵田賦,其所有權人變更後是否仍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仍應由新所有權人在每年7月份向農業主管機關重新提出申請,因此類申請案件每年有一定的申請期限,未依限申請核准者,自辦竣移轉登記日的次年期改課地價稅。
該局特別籲請新所有權人注意,如土地仍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別忘了在7月份向農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東勢分局,姓名蔡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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