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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為何本戶在98年9月7日,申請門牌改編,因巷弄內外兩戶均為門牌重複,也在得到新門牌證明後,到所有相關稅捐處改更新門牌,本戶也都按時繳內,當時我也告知要把通訊地要跟戶籍地不同,就再今天卻收到一封新門牌的地價稅單,非常令人質疑,本戶已在去年11月到中興路全家便利商店繳納過了,只是當時繳納還是舊門牌,如今要繳納卻是新門牌,難道門牌編排重複是住戶的錯嗎??更改了新門牌卻要一戶繳兩次費用,真不知哪來的規定,現在伴事效率感覺很差,連戶政本身也是身分證戶口都改了,監理站去查卻還是夫在一各再舊地址妻一各在新地址,土地坪數還縮減,真是非常令人無言以對,難怪現在一堆人動不動就要直接找有利媒體爆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