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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父母代理未成年子女(包含限制行為能力人及無行為能力人),臨櫃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詢其所得、財產相關資料、核發納稅證明等,應依下列方式並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進行申辦:
1. 由法定代理人之父母二人共同申請。
2. 父母已離婚者,應由擔任親權行使之父或母之一方代為申請。
3. 如未成年子女之父或母不克同時親洽,可出具同意書交由母或父一人辦理申請。
4. 未成年子女之父或母共同委任第三人代理時,應檢附共同授權書交代理人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其中限制行為能力人如申請目的係為純獲法律上之利益者,得由其本人簽章即可辦理;非純獲法律上之利益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並依前揭規定辦理。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企劃科,姓名張芸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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