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於每年5月開徵時,有許多民眾會利用便利商店繳納房屋稅,常有民眾詢問,在便利商店繳款時,便利商店是以感熱紙列印繳費明細單,此種感熱紙繳費明細單無法長久保存,稅捐稽關是否會再開立繳納證明,該局對此提出說明,民眾於繳納稅款後,除了自行保留交易明細表外,要記得請店員在房屋稅繳款書的收據聯上加蓋店章,以代替繳稅證明並保存5年,稅捐機關將不再核發任何繳稅證明。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沙鹿分局,姓名張玲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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