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34條條文業於98年12月30日公布修正,在現行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及重購退稅之規定不變外,另放寬增列一生一屋的優惠規定以減輕換屋民眾土地增值稅的負擔。
該局進一步指出,一生一屋的適用條件為「土地所有權人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出售時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及「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等要件,在出售都市土地1.5公畝或非都市土地3.5公畝面積內,得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10%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東勢分局,姓名蔡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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