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雯最近買了一棟透天厝,並在該透天厝前院及頂樓增建棚架遮陽防雨,是否會增加房屋稅捐呢?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棚架設於1樓或屋頂所能增加之價值雖為有限,惟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係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自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無論係1樓或屋頂棚架,仍應依其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因1樓棚架用途廣泛,除可供遮陽防雨外,亦可供停車空間、住宅生活空間等多種用途使用,此與屋頂棚架之僅供遮陽防雨用途相對廣泛且明顯不同,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並考量簡陋棚架設於屋頂僅供遮陽防雨之使用目的,故僅對設於屋頂供遮陽防雨而未作其他目的使用之簡陋棚架,得依財政部70年07月14日台財稅第35738號函釋免予課徵房屋稅,而1樓棚架仍應依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 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大屯分局,姓名:陳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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