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
漏稅與節稅的意義與差別概述如下,並各舉1個例子說明:
ㄧ、漏稅:納稅義務人違反稅法之規定,以達免納或少納租稅目的之行為,不但會受法律制裁,亦不容於社會道德觀念。
二、節稅:為完成某項經濟行為,如有多項途徑可循時,納稅義務人選擇稅負最輕之途徑,以獲免納或少納之利益行為,不但合法,同時亦為道德觀念所容。
三、此二者之差別,可列表如下:

漏稅與節稅
  法律 社會道德規範
漏稅 不符 不符
節稅 符合 符合



四、案例:
(一)漏稅:某甲興建一廠房,未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當地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ㄧ直逃稅至今,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6條規定,除責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二)節稅:某甲的房屋原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後來停業並供住家使用,某甲可以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與第7條,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改按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以達節稅效果。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大屯分局,姓名李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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