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須檢附下列證件(檢附證件之登記地址均須同一地址),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
1.領有駕駛執照者: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身分證、駕駛執照及車輛所有人為
身心障礙者之行車執照。
2.因身心障礙致無駕駛執照者: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車主駕駛執
照、戶口名簿外,尚須車輛所有人與身心障礙者有親屬關係並設同一戶籍。
另需注意下列事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車輛,如供營業使用仍得免徵使用牌照稅;惟營業用之車輛申請專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則不得適用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規定。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資訊科,姓名:林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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