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依據契稅條例第24條規定,每超過3日,會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1萬5千元。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東勢分局,姓名:張秀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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