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工業用地、礦業用地、私立公園、動物園、體育場所、寺廟、教堂、名勝古蹟、加油站、停車場……等供事業直接使用之土地,如已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土地所有權人得於99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定後即可按事業用地千分之10不累進稅率計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該局進一步指出,前已核定按事業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惟原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已消滅者,請於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未於期限內申報者,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處以短匿稅額3倍之罰鍰,請納稅人特別留意,以免受罰!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大屯分局,姓名:何佳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cfta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