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為照顧農民,對於已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實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曬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業使用者,土地所有權人均可於規定期限內向土地所在地之各鄉、鎮、市公所農業主管單位提出申請勘查認定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經通報稽徵機關後,即可據以改課田賦。
該局指出,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改課田賦者,其土地必須位於下列範圍內之一,且仍作農業用地使用:
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保護區或公共設施保留地。
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地區、依法限制建築或依法不能建築之土地。
非都市土地依法編為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本年度申請期限將至7月31日為止,如有土地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要件而98年期仍繳納地價稅者,請把握7月底的申請期限,儘速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錯過了今年7月,就要再等1年,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東勢分局,姓名吳英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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