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該局正全面清理95-99年期計5年使用牌照稅積欠案件,已於99年7月中旬全面寄發繳款書,該局提醒欠繳牌照稅車輛之車主,請於限繳截止日【99年8月31日】前持向各金融機構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地方稅務局表示,本縣95-99年期5年積欠使用牌照稅案件計有2萬6千餘件,該局強調,車主如收到稅單而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者,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金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若未繳納,經查獲該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者,除應追補本稅外,將再加罰應納稅款1倍的罰鍰,請車主注意。
另逾期檢驗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之車輛,因牌照稅款只計徵到逾檢註銷日之前1日止,車主如繼續使用該車輛,必須儘速向監理單位註銷原牌照並辦理檢驗手續重新領牌繳稅,否則經查獲使用公共道路,除應追繳註銷日至查獲日止之應納稅款外,將再加處應納稅款2倍之罰鍰。以上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網址:www.tcftax.gov.tw)查詢相關訊息。
臺中縣地方稅務局祝您行車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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